|
告别还是再见(伍)
文/可丁
说到徐志摩了,就想起来她说徐志摩的《偶然》。那时我刚买下《徐志摩选集》,看到了不少诗,和她讨论,她问我看过《偶然》没有,我说没有。她说那你就不算是读过徐志摩。我说选集里没有啊,她说不可能。于是我找到了,她说看看吧,很有意思。
《偶然》现在是我最喜欢的诗作。
写到这里时间在一点点后移。我想起来我经常会想起来的事情,它立刻充斥了我的大脑,揪紧了我的心脏。我一度在键盘上胡乱敲打只是因为实在是觉得羞愧内疚想不下去,受不了的感觉。这件事情前还有什么值得说的呢,我都难以记起了,大概只是偶尔的聊天吧。
突然想起中间还有一次借生物书,前半本上写了很多她的签名和Everlasting等等词语,大大地写在页面上,中性笔,好在并不是很密,不影响内容的阅读。与我不同,我要是写一些类似的内容——我也曾经很热衷于写些词语,写名字——我会写在封面上,空白处,白纸上,而不是书页上。我和她提到,她说为什么要乱翻呢:因为那时候已经讲到后半本了,而后半本则干净许多。不过那天我是去上一个全书复习的课,自然就找到了这个借口,她也没有说什么。
那件让我羞愧难当的事情是一个我做的没有恶意但是很伤人的事情。和K有一次写东西,提到她,开了一句关于她的无恶意的玩笑,不过措辞可能有些过分。但是就被别人看到了,就被她知道了,她于是找到我说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。我开始很奇怪,后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几天之内我连续的找她道歉,最后得到的最好的答复是忘了吧,就当没有发生,但是始终没有原谅我,直到现在。我也始终难以原谅自己。
初二就结束了,一个暑假之后是补课。我忘了我是怎么知道的,大概是K说的,弘要去北京了。
我们都不知道,很少有人知道。本身弘认识的人就不多,她也并没有和太多人说。
我惊讶极了,也有不愿相信的感觉。我两三天都没有睡好,最后决定送她点什么。
家里有一支派克威雅宝珠笔,还是新的,因为家里人并不是很习惯于用那么粗的笔写字,所以从买到已经过去半年;但是她好像还用的不少。另外我很认真的抄了一遍《偶然》,大概还附了一点什么字送给她。很荣幸的我是第一个送她东西的。
结果她说不能要我的笔,太贵重了。我说其实没什么,我还觉得有点敷衍的感觉。派克里这个不能算是一支高档的笔,准确的说很低端;只是知道你习惯于用黑色的笔,这个比较合适。我其实并不会送东西,除了书笔本之外就不知道送什么好了。她最终收下了。
那年最后一次见她,是在一个中午。第二天不上学,中午就已经放假了。她和朋友们去吃饭,我和另一个同学走着回家,碰到了,只是挥了挥手。虽然知道这大概是最后一面了,但还是只是挥了挥手而已,没有说什么,没有说珍重,没有说祝福,什么都没有,甚至连一声再见都没有,而我的动作甚至都有些扭曲,因为还有事,急着要走。
从那天到她走的那天我每天都在给她打电话。其实并没有什么说的,只是我还是觉得太突然了,不像是真的;而我实在是想说些什么,却什么都不会说。结果我们就像是平常一样聊了一些,不过多了几句祝福罢了。
再见。
壹 貳 叁 肆 伍 陆
|